空气质量检测

作者:宇冠检测 发布时间:2016-09-01 阅读: 来源: 环境监测
一、监测方法
 
  1.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
 
 (1)监测项目 
     PM10、SO2、NO2、NO、O3、CO、湿度、温度、风向、风俗等。有的还配有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仪、降水自动采样器或监测仪。
 
 (2)监测技术路线
  传统的光学方法:指那些用的较早较成熟的光学方法,即SO2用紫外荧光法、NOX(NO2、NO)用化学发光法、CO用非分散红外吸收法(NDIR)/O3用紫外吸收法等,我国大多数城市采用了这种方法。
 
  DOAS系统方法:即长光程差分光谱法,在大约100~1000nm距离范围内测定在一条线上污染物的浓度。光谱扫描范围180~600nm,用计算机对在这个范围内有特征吸收的污染物进行定量,并对干扰物的干扰进行校正,可同时测定多种成分:SO2、NO2、NO、O3、NH3、苯、甲苯、二甲苯、甲醛等。
 
  PM10:多用β射线吸收法或石英振荡天平法进行自动监测。  要进行城市空气质量的预测、预报就必须建立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根据气象条件变化趋势,对城市空气污染物浓度进行预报。
 
 2.车载式的遥感监测
  在监测车上装有激光光谱检测仪或多光谱检测仪,可对该点几公里至数十公里范围内空气中颗粒物、SO2、NO2、O3等作水平方向和垂直高度的监测,可获得污染物三维空间上的分布状况及随时间变化的趋势。也可以将遥感遥测仪器安装在以固定的监测点位上完成同样的任务。
              

空气质量检测

 二、布点与采样
 
  1.监测网络设计的一般原则 
 (1)在监测范围内,必须能提供足够的、有代表性的环境质量信息。      代表性指能代表一定空间范围内的环境污染水平、规律及变化趋势,污染物的污染特征及分布规律:足够的信息指获得的数据在空间分布上重复性和代表性最好。
 
 (2)监测网络应考虑获得信息的完整性      所设计的监测网络不仅应该掌握污染水平,还应该能掌握监测范围内的污染源状况、区域环境污染特征以及影响环境质量的自然环境的背景信息,不仅可以获得污染的共性信息,还能获得范围内典型污染的个性信息,便于对污染水平进行综合分析评价。
 
 (3)以社会经济和技术水平为基础,根据监测目的进行经济效益分析      监测任务由于受人力、财力、物力和监测技术等方面条件的限制,应根据需要和可能,运用系统理论知识的观点和方法,寻求优化的、可操作性强的监测方案。
 
  (4)影响监测点位的其他因素  在决定监测点位时,还必须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考虑其他一些具体的问题,比如:监测地点有无易获得的电源,是否会因为设置测点而损坏文物古迹,交通是否便利,监测点位的微气候环境是否干扰采样等等。
 
  2.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的基本要求
    环境监测网络及其任务不同,空气质量监测点位的布点要求、点位数量等也不相同。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的目的是为了了解污染物的含量水平及特征,并根据污染源的分布及其特征、气象条件和地理地貌特征等因素,分析评价污染物的现状及其变化规律。以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点位的布设为例简述。
 
 (1)监测点位布设的一般原则
      监测点的布设应具有较好的代表性,应能客观反映一定空间范围内的空气污染水平和变化规律。应考虑各监测点之间设置条件尽可能一致,使各个监测点取得的监测资料具有可比性。
 
     为了大致反映城市各行政区空气污染水平及规律,在监测点位的布局上尽可能分布均匀。同时,在布局上还应考虑能大致反映城市主要功能区和主要空气污染源的污染现状及变化趋势。 
 
     应结合城市规划考虑环境空气监测点位的布设,使确定的监测点位能兼顾城市未来发展的需要。
 
(2)监测点位数目的确定
      根据《环境检测技术规范》的要求,在确定环境空气监测点具体位置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a.监测点位置的确定应首先进行周密的调查研究,采用间断性的监测,对本地区空气污染状况有粗略的概念后再选择设置监测点的位置。监测点的位置一经确定,不宜轻易变动,以保证监测资料的连续性和可比性。
 
  b.在监测点50m范围内不能有明显的污染源,不能靠近锅炉烟囱。
 
  c.在监测点采样口周围270°捕集空间,环境空气流动不受任何影响。如果采样管的边靠近建筑物,至少在采样口周围要有180°弧形范围的自由空间。
 
  d.点式监测仪(每个监测项目对应一台监测仪)采样口周围,或长光程监测仪器(用查分吸收光谱分析多个监测项目)发射光源到监测光束接收端之间90%光程附近,不能有高大建筑物、树木或其他障碍物阻碍环境空气流畅。从采样口或监测光束到附近最高障碍物之间的距离,至少是该障碍物高出采样口或监测光束的两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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