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发布陶瓷和玻璃器皿的重金属限量的规定废止

作者:宇冠检测 发布时间:2016-01-14 阅读: 来源:食品接触材料检测:http://www.uonetest.com/spjcjc/
  2015年10月28日,越南卫生部发布35/2015/TT-BYT号,关于实施国家技术规范QCVN 12-4:2015/BYT–食品接触用玻璃、陶瓷和搪瓷材料及制品条例的通告,并将于2016年5月1日生效,同时,46/2007/QD-BYT中4.1及4.2条,关于陶瓷和玻璃器皿的重金属限量的规定废止。
  根据该技术条例,对于不同材质的食品接触材料产品的铅、镉限值如下:
产品类型 限量
玻璃器皿
扁平餐具 0.07 mg/dm2 0.8 mg/dm2
凹形餐具 加热和烹饪食物 0.05 mg/L 0.5 mg/L
食品容器 <600ml 0.5 mg/L 1.5 mg/L
600mL≤容量<3000mL 0.25 mg/L 0.75 mg/L
≥3000mL 0.25 mg/L 0.5 mg/L
杯子 0.25 mg/L 0.5 mg/L
陶瓷、玻璃陶瓷器皿
扁平餐具 0.07 mg/dm2 0.8 mg/dm2
凹形餐具 加热和烹饪食物 0.05 mg/L 0.5 mg/L
食品容器 <600ml 0.5 mg/L 2.0 mg/L
600mL≤容量<3000mL 0.25 mg/L 1.0 mg/L
≥3000mL 0.25 mg/L 0.5 mg/L
杯子 0.25 mg/L 0.5 mg/L
搪瓷器皿(包括杯子)
扁平餐具 加热和烹饪食物 0.07 mg/dm2 0.8 mg/dm2
食品容器 0.05 mg/dm2 0.1 mg/dm2
凹形餐具 加热和烹饪食物 <3000mL
 
0.07 mg/L 0.4 mg/L
食品容器 0.07 mg/L 0.8 mg/L
≥3000mL 0.05 mg/L 0.1 mg/L
饮品包装和搪瓷餐具的边缘
  0.2mg/物品 2.0mg/物品
 
        宇冠检测提醒相关企业参照最新食品接触材料标准对产品进行送检,以确认产品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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