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抽检电热暖手器八成不合格 两成安全套不合格

作者:宇冠检测 发布时间:2016-12-06 阅读: 来源:辽宁频道
    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昨日通报了电热暖手器、安全套、车用机油、机动车制动液、民用线缆产品质量的安全风险检测。其中,八成电热暖手器都不合格,两成多安全套不合格。
 
   连接线不符合标准占33.9%
 
 此次监测共从市场和电商领域采集了标称河北、浙江、广东、上海等省市以及本省企业生产的56批次样品。结果表明,45批次样品不符合标准要求,占总批次数的80.4%,不符合项目为结构、输入功率和电流、机械强度、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
               检测
 其中,有19批次结构、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不符合标准要求,占总批次数的33.9%;有18批次输入功率和电流、结构、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不符合标准要求,占总批次数的32.1%。
 
 辽宁省质监专家介绍,电热暖手器的结构不合格,主要是使用了电极式加热方式。这种电热暖手器在加热过程中无法有效的控制工作电流,易造成触电或烫伤危险。
 
 输入功率和电流主要考核产品的实际输入功率和电流与标示额定输入功率和电流的偏差,其过大或过小都会对实际使用造成不良的影响。
 
 辽宁省质监提醒消费者:消费者在选购和使用电热暖手器时,尽量到正规销售渠道购买,并保存好购买凭证;查看产品的铭牌和包装,注意是否使用规范中文,是否标有制造商名称(或商标)、地址、规格型号、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执行标准等;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使用电热暖手器产品。
 
 针对电热暖手器产品风险监测中反映出的问题,辽宁省质监局已经发布风险警示;将本次风险检测结果通报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中心,以便及时掌握该产品的质量状况和风险点,做好预防和消费警示;并将本次风险监测结果函告生产企业所在省(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作为日常监管的参考依据;加强对生产企业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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