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强化
作者:宇冠检测 发布时间:2016-02-29 阅读: 来源:
一、职业卫生检测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人员需要强化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培训。如:
(1)四川省、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更换法定代表人,但没有及时向卫生部申请变更;
(2)部分机构完成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书应报卫生部审核而未报;
(3)有些机构的个别专业技术人员对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学习理解还不够。
(二)各技术服务机构在能力建设方面发展不平衡,质量管理水平有待提高。主要表现在:
(1)中国疾病疾病控制中心辐射安全所、中石油规划总院、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评价工作相关部门新任技术负责人没有高级职称;
(2)部分机构的采样设备数量不足,不能满足评价工作的需要;
(3)不少机构存在实验室检测报告、原始记录和仪器使用、维护、检定记录信息量不足的问题;(4)不少机构评价科室缺乏工程人员。
二、职业卫生检测员下一步工作要求
提高认识,强化职业卫生检测技术员。职业卫生评价工作关系到广大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我国经济健康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的实现。各部职业卫生部门要站在践行“躬行实践”重要思想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职业卫生员的水平,明确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机构和职业卫生检测机构的职责,结合各地实际,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强化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队伍建设、能力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
职业卫生评价认真研究并落实本次监督检查意见。各机构要按照本次监督检查的意见(见附件),认真研究本机构存在的问题,继续找出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并切实予以落实。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并将整改情况报我部。
职业卫生报告强化对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按照《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的规定,对职业卫生检测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我部委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对辖区内取得卫生部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甲级资质、化学品毒性鉴定资质、放射防护器材与含放射性产品检测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日常性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情况上报我部。同时,各地要强化对省级认证的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对于违法、违规的机构和个人要依法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的要坚决取消其职业卫生检测技术服务资质。
职业卫生检测强化技术服务机构自身管理和能力建设。针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各机构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自身管理和能力建设,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体系,切实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要公开办事制度和程序,简化手续,方便服务对象;要制定培训教育计划,提高专业人员素质;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职业卫生检测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监管工作。更进一步做好职业卫生检测技术服务工作,我部将组织研究完善有关职业卫生检测技术服务工作和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的规章,强化法制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采取各种形式,分层次抓好职业卫生检测技术服务人员的培训工作,更进一步规范各类职业卫生检测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管工作,不断提高职业卫生检测服务水平。
职业卫生检测项目标准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 2-2007 (包含GBZ2.1 化学有害因素和GBZ 2.2 物理有害因素)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 159-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GBZ/T 160.1-85 -2004 )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GBZ/T 189.1-11 -2007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GBZ/T 192-2007